根据《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外文职改字[2020]4 号),现将申请开展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机构应满足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申请开展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线下继续教育工作的机构应满足
(一)具有一定组织社会培训的经验,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具备承担与继续教育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三)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四)制订有关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六)参加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授课的老师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比列不低于
70%;
(七)课程应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理论政策学习、翻译从业人员的政治观、翻译从业人员的世界观、翻译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翻译伦理与职业道德、翻译学理论、翻译技术、翻译行业与发展、跨文化交流知识和能力培养、翻译前沿科学、翻译技巧与能力、职称晋升辅导、不良翻译案例警示等。
二、申请开展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工作的机构应满足
(一)具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搭载平台;
(二)总课程不少于 100 学时;
(三)业务类课程的授课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所有授课人总数的 70%;正高级职称人员授课内容不得低于所有授课内容的70%。
(四)课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党和国家有关理论政策学习、翻译从业人员的政治观、翻译从业人员的世界观、翻译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翻译伦理与职业道德、翻译学理论、翻译技术、翻译行业与发展、跨文化交流知识和能力培养、翻译前沿科学、翻译技巧与能力、职称晋升辅导、不良翻译案例警示等。
(五)课程素材应及时更新,每年更新内容不少于 20%。近 3 年的素材不少于
50%。
三、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将能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 cattiproject@catti.net.cn, 审核通过后的机构名单将在全国翻译人才评价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